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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4-12-17 21:33:26 来源:新疆教育考试院 责任编辑:管理员
浏览量:17598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将于2024年12月21日至22
日举行。
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
如下:
一、备齐考试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可登录“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查看准
考证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报考点的相关说明。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请考生妥善保管(复试阶段需要提供准考证)
。
二、合理安排出行
本次考试时间
为12月21日至22
日(每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个别超过3
个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2
日下午
进行。每门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参加当科目考试。建议
考生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及赴考路线,充分考虑天气和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安排,留足放置非考试用品、接受安检和身份验证的时间,做好出行防寒保暖
。
三、规范携带物品
考生只能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签字笔、
2B
铅笔、无封套橡皮等)及招生单位在准考证“招生单位说明”栏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化学(农)(科目代码315)
及其他统考科目不需要且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允许使用计算器,以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为准。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考试过程中如携带手机、智能手表
(
手环
)
、智能眼镜、无线耳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
四、主动配合安检
考生应主动按考点要求,提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背(书)包等非考试用品存放在考点指定区域后,方可通过智能安检门安检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并交出相应物品,重新进行安检,直至安检合格后方可入场。为节省时间,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生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将使用金属探测仪再次检查考生是否携带违规物品并进行身份验证。考生须主动配合接受检查和验证。对于已经通过安检并入场的考生,离开考场(如去卫生间)后,再次进入考场时监考员将按考务管理规定重新进行安检。
五、遵守考场规则
研考在标准化考点实施,考试全程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过程中,不得旁窥、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国统考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特别提醒,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六、谨防上当受骗
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校园小广告等
渠道兜售所谓“考研试题”、“试题答案”、“作弊工具”等
,宣传“包过”等虚假信息。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坚决不相信、
不参与“助考”违法犯罪活动,更不能参与组织作弊,触犯法律法规,
抱憾终生
。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